| 董新策,字嘉三,号樗斋,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七月初一日生于合江。14岁为秀才,18岁中举。康熙三十九年举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因父亲年迈辞职回县,事父母至孝。康熙五十二年赴京师,以知府至陕西省候补。不久,母病逝,奔丧回乡。
新策为年羹尧所礼重。后年羹尧获罪,有人诬陷他是年党,查抄其家,并无依附事迹,仅于年羹尧处得其规诫书信一封。川陕总督岳钟祺荐新策可大用。雍正三年(1725年)授甘肃省宁夏兵备道。在任数年,剔除赋役、钱粮、驿站、盐政积弊,卓有政声。世宗召见,赏赐甚厚。继调任平庆道道员。
晚年,任成都锦江书院山长十余载。乾隆十九年(1754年)十月初十日卒于书院,门人扶柩归葬。
新策嗜学,穷极经史。诗文醇古高雅。生平著述有《樗斋诗文集》、《桤林賸语》、《剑外搜奇》。《剑外搜奇》采辑蜀中故事,凡古今沿革,几祥变异,忠孝节烈,悉汇成编,为研究蜀史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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