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映辉,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生于修竹乡荣华湾。地主家庭。毕业于福宝场县立第五高小。
民国14年(1925年),在县团练队传习所学习后,任南四区教练长、区队长,津、永、隆、泸、合5县联团清乡大队分队长、中队长。16年,在重庆考入21军军官教育团受训。24年,在四川省第13行政督察区保安司令部任副官、中队长。26年,在中央军官学校成都分校受训,同年加入国民党。以后在湖南任常德补训处第3团团部上尉副官,陆军预备第四师15团3营7连连长,13师74团3营连长。28年,回合江,先后开设“永大”、“宏森”、“恒昌”竹木商号,勾结地方权势,贱买民间青山,砍伐运销重庆,获取暴利。先后购置田产数十石;加入封建势力老派,把持地方政权。34年,被选为县农会常务理事,县参议会参议员。37年,四川省府令各县组织民众自卫总队,抗拒人民解放事业。韦被县参议会提名为合江县民众自卫总队副总队长的候选人之一,但得选票少于县党部书记长李仲箎6票,他急忙赶赴成都活动,通过省田粮管理处处长王崇德与王陵基的关系,被省主席圈定为合江县民众自卫总队副总队长。同年冬,他参加省民众组训干部训练班受训。次年元月,举办四川省民众干部训练班合江分班,任教育长,训练乡、镇分队长以上人员531人。并加紧组建自卫队。原有警察中队改为常备一中队,按县内东西南北境域,新组建4个常备中队。除加紧县内公私枪支清查登记外,他又从成都购回机枪4挺,七九步枪子弹20箱。
解放前夕,他命令3个常备中队布防九支、五通、先市一带,妄图阻止解放军解放合江。民国38年(1949年)7月,他参加泸县第七区行政督察区专员罗国熙召集38年度行政会议,落实王陵基的“川南第二防线计划”,加紧军事部署,“御‘匪’自卫”。同年参加保民小组。派出便衣组,协同泸县专署的特务组织,侦察、逮捕地下党员和非党人士13人。
合江临解放时,他和县长乐镇钟于1949年11月28日率领常备二中队潜逃福宝场。后乐回成都起义。他便隐匿下来,秘密策划,伺机而出。
1949年12月 3日合江解放,县人民政府代表冯剑魂到福宝对其晓谕利害,令他回县向政府缴械投诚。他随冯回城,缴出部分枪弹,后借口处理木材,取保去重庆,不久,潜返到中白沙、塘河、两河、福宝,与蒲剑鸣、肖书五、皮达才、张柏林等匪首策划,于1950年3月12日在福宝乡新瓦房召开会议,成立“川黔边区反共自卫游击指挥部”,自任总指挥,并委派副总指挥和参谋长。指挥部下设6个支队、4个大队、大队下设中队、分队,制定从县城、江津、习水等方面收集情报办法及指挥部与各支队联络手段。会后,他率领中队长以上人员36人到福宝职心校拜把宣誓结盟,各支队分头组织与行动。4月,望川乡乡长匪首程云龙、江津石门罗清华、曹及书等匪棚约3千余人窜到福宝,韦在新瓦房再次开会,程委他为反共“保民军”第二师师长,要韦将原组建的支队改为团,大队、中队改为营、连。10月,县内大股土匪已被消灭,他坚持与人民为敌、窜逃到贵州与贵州大匪首原遵义专员卢杰相勾结、策划,妄图东山再起,卢杰委韦为“川黔边区反共自卫军第12纵队司令”和“川黔边区反共救国军副司令”,决定小漕为“游击区”,飞龙庙为基地,妄图顽抗到底。
韦映辉策划组织的匪部,先后在海涵寺、白鹿坪、岩口、福宝、陈家山、楼房头等处与人民解放军作战数十次,杀害陈映涛、韦志飞、杜伯羽、王双辉等十数人和人民解放军孔庆岩等数十余人,给合江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1951年1月18日,韦映辉在铧匠沟红牵子被捕获,缴获长短枪4支,子弹200余发。同年2月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