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食药监局在实施“改善民生、惠民富民”的行动中,把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转变机关作风,促进监管工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进一步保障公众的健康权作为为民、利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行政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制订了干部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平时考核、年中督查、年底综合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考核制度。
一、严格内部考核。一是坚持“两必追究”。即坚持错案必究(因错案引起的赔偿和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案件承办人负主要责任”的规定,从严追究),坚持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必究(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影响食药监形象的,从严惩处、决不迁就);二是严格周报月考季评制度。实行上下班4次签到制度;每周一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工作进展情况碰头会,小结前一周工作;每月底由局长主持召开局务会,由各股室(队)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最后由局长点评并确定下月任务;每季度由局效能建设办公室根据计划对各股室(对)工作督查,并将其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分值占50%,年度考核分值占50%。局效能建设办公室对各股室队的平时考核以月考季评为准,所扣(增)分值按负责人占60%、其余按职工人数分摊的办法执行;对职工的平时考核则根据各职位工作标准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其工作表现按季作出考核意见,并填写绩效考核登记表报局效能建设办公室。四是严格奖惩制度。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使之与表彰奖励、职务升降挂钩。我局把市局、县委政府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综合为90分,另外10分为上述制度执行情况及局内安排的其它任务。考核超过100分的股室(队)才有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全年各项扣分累计达到5—9分的和失职追究被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累计扣分达10分以上和失职追究被调离岗位处理的,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各项累计扣分达到30分及以上的,受行政处分记大过以上、受党纪处分留党察看处分以上的,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二、强化牵头职能。通过给县政府领导加强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县乡政府都做到了“三纳入”、“五落实”(即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工作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建立健全了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县、乡政府均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与村(社区)签定目标责任书。二是启动督查督办机制。县政府要求县督查督办、县监察局、合江食药监局组成督查组,于每季度次月中旬就上季度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的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凡被通报批评一次,扣综合目标考核0.5分。截至目前,检查组已开展了4次督查,共检查了27个乡镇和9个主要部门。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乡镇政府和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担负起了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但也有个别乡镇工作滞后,在半年考核中被扣分达20分,其考核结果由县目标办汇总后在全县通报。从通过督查进一步促进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运转良好,确保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县政府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2分),并设立了单项奖,县政府出台了《200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年终由县、乡镇政府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果与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奖惩相结合,极大地调动了监管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
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整合监管资源能力的更强了;二是为民服务的意识更浓了;三是团结协作精神更加旺了。今年我局围绕群众需求最多、消费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危害最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惩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专项整治方面, 1--11月,各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了“元旦、春节”等六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及10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26人次,出动执法车426台次,检查集贸市场98个次,超市65个次,副食品批发市场8个次,食品经营户2315家次,旅游景区37个次,农家乐76户次,学校及食堂、小卖部95个次,校园周边副食摊点215家次,餐饮店1766家次,规模饲养场62个次,生猪定点屠宰场29个次,饲料兽药经营户212户次,粮食经营户61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28家次,桶装水生产经营企业25家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42家,发限期办证办照和市场预警通知83份,制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258份,查获收缴一大批过期食品,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39件,立案查处17件。在药品监管方面,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加大对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力度,完善大型医疗器械建档工作;与卫生部门联手打造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启动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快速妥善处置“7.26”假人用狂犬苗事件。对27个乡镇324家药品经营企业(门店)和县、乡、村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554个进行了检查。一是查获案件30件,已结案30件。二是完成抽检任务80个批次(完成率占全年100%),。三是完成快检241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四是完成了16个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全县的疫苗实施了物流全过程监督,监控的经营企业达100%。 |